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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副校長室】教育部來函轉知--有關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處分,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,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平法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救濟

教育部來函轉知--有關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處分,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,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平法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救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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