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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副校長室】公告:教育部來函-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,業奉總統107年12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140861號令公布。

一、依據總統府秘書長107年12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14086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00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
性別平等教育法修訂條文如下;新舊條文對照表請見附件:
一、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
二、修正第二十一條、第二十四條、第二十五條、第二十七條、第二十八條、第三十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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